斩断毒魔黑手,捍卫生命净土——临武法院在行动!
2025-04-30 11:49: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刘 洋 | 点击量:16659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刘洋

近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4年4月中旬,在外务工的被告人廖某接到堂哥廖某平的电话,其堂哥告诉廖某自己购进了一批上等的依托咪酯烟弹,现生意火爆。廖某一听瞬间心动,于是果断辞去工厂的工作,准备与其堂哥廖某平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赚大钱。一日,在一夜宵店被告人廖某与其堂哥廖某平、蒋某、杨某四人商定一起合伙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四人决定由廖某堂哥廖某平、蒋某负责筹集毒资、进货、联系买家,被告人廖某和杨某负责送货,赚钱后各股东按比例一起分钱。被告人廖某参与八次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毒品,于2024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明知依托咪酯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多次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廖某主动退赃,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廖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廖某犯罪的事实、情节、主观恶性、前科情况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官说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毒品犯罪也出现了新的情形,各种新型毒品层出不穷。生命如花,远离毒品才能绽放光彩。“吸毒是向魔鬼递刀,贩毒是给地狱开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只要参与毒品犯罪活动,都会受到法律制裁。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最终只会让自己身陷囹圄,万劫不复。

责编:刘建军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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